300港生獲資助境外升學 需回港工作2年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4/11/25 16:14

最後更新: 2014/11/25 16:5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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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局於2015至16學年起推行3年獎學金計劃,每年資助最多100名本港學生,每人獲發放每年25萬元上限的獎學金。今日起至明年1月31日接受申請,申請人須在港接受高中教育或境外取得學士學位的,由香港卓越獎學金計劃督導委員會以成績及個人素質,經初步甄選、遴選及面試,選拔最優秀學生入讀世界知名大學或課程。

計劃會從多個國際大學排名中,揀選排首100位的大學,名單總共約有150間大學,包括內地學府,獎學金不設入息審查,主要揀選優秀學生,不考慮家庭背景。

督導委員會秘書劉家麒表示,因獎學金動用本港政府逾3億公帑,獲獎學金的學生必須在畢業後回港工作2年,以服務香港。獎學金會按年續領,獲獎人在修讀課程期間須提交文件證明學業進度良好。